欢迎来到北京延庆汽车报废解体厂
服务热线:010-56017873

北京汽车报废流程

电话
banner1
banner2
北京机动车报废流程办理步骤
所在位置:首页 > 报废新闻    发布时间:2023-09-04 13:44:11
机动车报废是指机动车因发生重大事故、因车身、发动机、底盘等主要部件严重损坏、无法正常行驶或者不能达到交通安全技术标准等原因,经所在地车辆管理所做出鉴定,确认已成为不能正常行驶的车辆,并填写机动车报废证明后,车主将机动车运往指定废车回收企业进行处置的一项循环经济行为。

北京机动车报废流程

(1)办理报废手续。车主需要携带相关车辆证件到机动车管理所办理报废手续,包括提交车辆报废申请、领取报废证明等步骤;

(2)选择指定回收单位。车主可以选择在《机动车回收企业名录》中筛选并选择自己信任的废车回收企业,并洽谈相关费用和处置方式;

(3)签署相关协议。车主需要与回收企业签署废车处置协议,并对回收企业的环保资质、进口设备、处理方式进行审核;

(4)敲定相关费用。车主和回收企业需协商并敲定相关费用,费用包括运输费用、清除废车费用、报废手续费用等。费用结算方式一般是现金或在线支付;

(5)交付报废车辆。等待手续齐全后,车主需要将车辆交给回收企业,由回收企业进行处置。

北京机动车报废标准

(一)小、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,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,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;

(二)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;

(三)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,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,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;

(四)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;

(五)其他小、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,大、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;

(六)专用校车使用15年;

(七)大、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(大型轿车除外)使用20年;

(八)三轮汽车、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,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以及微型载货汽车使用12年,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使用10年,其他载货汽车(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)使用15年;

(九)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,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;

(十)全挂车、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,集装箱半挂车20年,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。
首页
拨打电话
联系我们